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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天律師都在處理一個客戶的案子

昨天客戶從十點半就到所,下午四點半才把事情搞定

主要是處理一件借貸的案件,關係本簡單,但中間過程有一直債權轉移所以利息歸屬很混亂

加上律師Office很弱,中間過程又是我來處理,他回來時又有資訊不對稱的情況

律師一直有個習慣,搞不定的時候就會想辦法把燙手山芋丟給別人,不是我就是給文祥哥

最近文祥哥也開始因為這事情大動肝火,覺得作為一個律師一點擔當都沒有(確實是如此....)

我有時也好奇律師口條這麼差,明明完全沒有溝通能力,竟然可以做這個行業這麼久.....

世間真是無奇不有阿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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