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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這禮拜將公司法複習完了,太好嚕~
用選擇題書來複習相對輕鬆很多,至少不對於每個爭點背一堆見解
雖然無法把二試內容都掌握住,但對於一試是很好的準備方法
目前還有證交+公法還沒複習,距離考試還有34天,好好繼續拼~
俺不是部落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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