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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快無言到爆了.........

今天當事人的二審刑事庭,竟然給我沒去!

過失致死的車禍案件,由於二審已經沒委任律師,我僅以被介紹人的身分繼續協助

但當事人的處理態度實在不敢恭維,之前調解不到、律師電話也不接,現在連開庭都說忘了去

誇張行徑,之後要如何說服法官說自己有誠意解決?

當然,對於被害家屬當事人也幾乎沒有慰問

對於一條人命毫無感覺,只希望感覺賠錢了事

原來這就是律師的執業日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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