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回事務所跟同事們聊天,也紓緩一下讀書壓力
聽到我最近其實對於律師的不確定性,人悅提到檢察事務官與司法事務官的財經組可以考慮
兩個都屬於三等的司法特考,但我看了錄取率,財經組的竟然都超過二成,可謂非常高,因為大部分法律系畢業生都是考偵查實務組
我當下就心動了,甚至想要丟掉律師的考試,完全轉去準備
但我回到家冷靜思考,覺得或許我只是因為想逃避現在的律師壓力,才會如此動搖
仔細想想,我一開始就說我不想當公務員阿,更何況如果現在才轉換準備的科目,豈不是半途而廢
說白點,我覺得如果我去考這個,在準備的過程我一定會突然感到後悔,變成兩頭空
最後還是決心繼續準備律師考試就好了,不要如此三心二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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