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請了一天特休到新莊幫客戶做車禍調解
對方是個很皮的8+9,整個過程都是愛理不理的
協商期間即使我們說明地再客觀,他也只認為自己是正確的
雖然最後有達成和解,但是以比原本預期低的金額達成,主要是客戶不想再為此事勞心了
雖說達成和解,但這次我沒有取得全勝的感覺,(但又說白了,處理案件怎麼可能永遠全勝呢)
只是這次的對造實在是個很討人厭的屁孩,我實在不喜歡讓這樣的敗類得意
我內心的惡魔總在這時探出來,想了很多辦法怎麼給對方來陰的
但想歸想,最終會明白「案件已經結束了,當事人都不爭執了,你爭個什麼勁兒?」
這份惡意也證明功夫還不到家,總是把自己成為當事人,沒能完全抽離情緒
未來的磨練,還多著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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