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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跟地政士榜首陳勇志聊天,詢問一些考試跟讀書技巧

經過他的一番提點,才知道自己對於考試的重點完全放錯了

第一,不需要背條號

自己就是最經典的錯誤,我每天晚上都在背條號,就為了考試能盡量寫出來好讓閱卷老師覺得有認真準備

今天才恍然大悟...條號根本不用硬背...重要的是記內容

況且每科時間90分鐘,分秒都很珍貴

如果每題都在那邊「依平均地權條例....」、「依土地登記規則.....」時間都浪費掉了呢!

第二,寫出別人有特色的答案

特色的答案是指「寫出有特色的引言或結尾」

這個能力需要先對整個法規了解透徹,才能相互輔成使用

也是讀法條的最高境界,例如以下:

1.土地法§10的上級所有權,其實就是民法§765所言「法令限制之範圍」

2.土地法§73-1關於未辦繼承的規定,同時也是我國「強制登記制」的表現

看的時候都會直點頭,「對阿我知道!的確是這樣!」

但輪到自己寫時,真的無法寫出這樣的答案

勇志哥表示:「答案就在那邊,會的考生寫出來都一樣,但我有做引言跟結尾,就跟人不一樣了。老師看到我的考卷,一題總該多給我3~4分吧,我每題都這樣作答,就能拿榜首。」

真的讓我著實驚訝,shock shock 

從他身上學習很多!如服了大還丹~

我更明白之後要如何準備了~相信明年一定可以上榜 

最後也祝勇志哥開業順利!

幫他打個小廣告,若有土地繼承相關問題的網友,歡迎與他聯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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