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列子.說符》
有一個人丟了斧子,怎麼找也沒有找到,於是懷疑被鄰居家的兒子給偷走了。
然後,就仔細觀察對方的言行舉止,覺得他走路像偷斧子的樣子,說話像偷斧子的樣子,臉上的表情、動作,沒有一樣不像偷了自己斧子的樣子。
過了不久,他偶然在一個地方發現了自己丟失的斧子,才想起來是自己前幾天幹活時忘在那兒了。
這時他再看鄰居家的兒子,發現他一言一行、一舉一動都很正常,怎麼看也不像偷了自己斧子的樣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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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瞄了幾年前沸沸揚揚的八里雙屍案影片,看到呂老闆的遭遇,才讓我想起這個寓言故事
且同時對於地檢署跟媒體實在是失望透頂(雖然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喇)
世風日下,只要是具話題性或有關公眾人物的案件,偵查不公開根本就是虛設
媒體為了搏版面無顧當事人感受,無所不用其極地大肆報導,任何司法及職業道德都不管
「到底有沒有搜到客觀證據我他媽的也不想管,反正一臉就看起來是你幹的。」
難道他們不知道猜忌是人的本性,而且是會渲染的嗎?
這些被報章雜誌洗腦的人,就如同丟失斧頭的人一樣,也根本沒打算要探討真相,畢竟日子無聊,突然有個風可以跟,又宣洩又能彰顯自己感覺很正義,何樂不為?是吧?
而無視刑事訴訟的正當程序如此侵害人權的恐龍檢察官,才是根本的始作俑者
法務部跟媒體之間以案換案,如此互利共生下的陋習,真的看一次怒一次
打到這就好,沒什麼重點,發洩一下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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