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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聽到隔壁處的經理大聲罵專員,是關於幫客戶和解的事情

客戶開庭不打算到場,所以律師打算幫他在這庭一次和解掉,然後律師就被罵了。

你問我,為什麼被罵??

這就要說一個以前的故事:

以前某客戶A打一場一百萬的官司,委任律師B出庭,A向B口頭說只要能談到對方付80萬元就可以和解

B律師照做了,在調解庭一次以80萬作成和解筆錄

如釋重負的B告訴A已經用80萬和解,此時A竟突然跳腳說「誰說你可以用80萬和解的,搞什麼東西。」

不管A是有意無意還是失憶或精神錯亂,總之這個A開始反咬B未盡律師責任,要求其損害賠償差額20萬元

B想反駁,可當時A向B的協議僅口頭無法舉證,最後B得自己掏錢賠償

很瞎吧?但聽經理說這樣的鳥事已發生N次

聽說這樣的惡質客戶比比皆是,因為自認無法在正常訴訟中完全勝訴變出此奇招

不過追本溯源,也是因為當時律師太信任客戶了,看來客戶有時才是最大的敵人

那該怎麼預防呢,非常簡單

1.談和解或開庭要求客戶到場

2.客戶無法到場就用E-mail或傳簡訊告訴律師和解的最低金額(保留書面證據)

聽了這個故事,以後執業就可以少花很多冤枉錢了

總結就是-今天經理罵專員,我是漁翁得利阿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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