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聽到隔壁處的經理大聲罵專員,是關於幫客戶和解的事情
客戶開庭不打算到場,所以律師打算幫他在這庭一次和解掉,然後律師就被罵了。
你問我,為什麼被罵??
這就要說一個以前的故事:
以前某客戶A打一場一百萬的官司,委任律師B出庭,A向B口頭說只要能談到對方付80萬元就可以和解
B律師照做了,在調解庭一次以80萬作成和解筆錄
如釋重負的B告訴A已經用80萬和解,此時A竟突然跳腳說「誰說你可以用80萬和解的,搞什麼東西。」
不管A是有意無意還是失憶或精神錯亂,總之這個A開始反咬B未盡律師責任,要求其損害賠償差額20萬元
B想反駁,可當時A向B的協議僅口頭無法舉證,最後B得自己掏錢賠償
很瞎吧?但聽經理說這樣的鳥事已發生N次
聽說這樣的惡質客戶比比皆是,因為自認無法在正常訴訟中完全勝訴變出此奇招
不過追本溯源,也是因為當時律師太信任客戶了,看來客戶有時才是最大的敵人
那該怎麼預防呢,非常簡單
1.談和解或開庭要求客戶到場
2.客戶無法到場就用E-mail或傳簡訊告訴律師和解的最低金額(保留書面證據)
聽了這個故事,以後執業就可以少花很多冤枉錢了
總結就是-今天經理罵專員,我是漁翁得利阿~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