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任職於資產公司法務期間,有個案件的債務人是位跟我同年齡的女生
因為被酒店剝削,欠債金額我記得十萬有餘
外訪見到她時身形憔悴,宛如已三十幾歲的女人
她說不想欠債、但更不想工作、也不打算想辦法
最後變成一場單方面的人生開導課程
幾度勸導之下,她說願意找個簡單的工作,重拾人生
看著她稍有自信的面容,我也衷心為她祝福(雖然一方面也是因為這樣她才能還錢)
然而在這個案子尚未結案前,我就離職了
轉眼過了半年多,今天在司法判決書網站上搜尋她的名字
發現她在去年底又多了一個詐欺刑案的確定判決
又是當人頭帳戶,判處四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
由於沒錢,她勢必又要坐牢了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以前的我,過於良善,看到不幸,終會憐憫
但今日看著判決,卻絲毫無感
只不禁思考「人到底該怎麼活,才會選擇自生自滅」
百思不得其解,但或許世間真的是這樣....
無論銀行家、會計師、創業者、街頭藝人、政客
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有只屬於自己發光的領域
那她的歸宿,我想就屬監獄了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